2009年4月23日 星期四

村屋

“想過去!留下買路錢。”這些情景以為只在電視劇情中出現;但現時村屋買賣裏,若不弄清業權誰屬,隨時每天“俾錢入屋”;若買家以為買入一個連花園及車位的村屋,但事先如沒看清楚樓契時,就可能白花冤枉錢了。 香港很多地方有村屋,亦有很多人對村屋情有獨鍾,低密度、可養狗、實用率高是買家置業的主要目的。其實買村屋要注意的事項,可能比買唐樓要注意的更多。買賣時稍不留神,後續問題將隨之而來。 中原法律、牌照及執業部聯席董事郭家豪認為,村屋是超個人化物體,大多人選擇居住村屋主要為上述原因而來,如不喜歡遭狗只騷擾,則買樓前要留意單位附近有沒有住戶飼養狗只,另外有時候村屋是建於低窪地區,故為住宅買保險時要多買水險。 除此之處郭氏更列舉一些買賣村屋時的陷阱,讓讀者更容易知道買村屋時鮮為人知的地方。 八大方面陷阱 1、業權:村屋可能是由業主從丁權轉讓出來,完成轉讓檔需時,業可能偷步未補地價便賣樓,但買家律師可能因知道業主未補地價而阻止買家繼續交易。 2、路權:業主出售的可能只有單位部分,未必包括屋外地方,那些地方有可能是由其他業主擁有,如該地方為政府所有,則要向政府討論如何提供道路使用,如是私人地,則要向有關業主商討使用方法,但可能需付“買路錢” 3、花園:很多時候村屋外都有花園的,或者于屋苑起個大圍欄,讓買家以為屋外地方均是業主的,其實要注意這些地方多不入契,以免被“騙”;郭家豪建議,選購屋苑式管的村屋較安全,因這些屋苑圍牆內的地方多數入契,反而單幢式村屋,出問題機會較大。 4、天臺:郭家豪表示,天臺的業權為頂層住戶所擁有,其他樓層的住戶無權使用;由於村屋大部分只有一條樓梯,因此位於樓層中間的單位,一旦發生火警便有潛在危險,但現時消防條例未嚴格規範村屋的走火通道http://www.hkir.com/Course/ACPM.html,故買2樓的買家要小心。 5、?建:不少村屋頂層業主,都會“偷雞”搭建玻璃屋,一來儼如多一層使用,更可于炎夏時為頂層降溫效果;郭氏指現時政府嚴厲打擊?建物,買家如決意購入具有關的單位但不想單位內有?建物,可向業主商討先行拆除該違例建築物。 6、車位:村屋多興建於交通不方便地方,故多數買家均備有車輛出入,但郭氏提醒買家,一般村屋是沒有設車位的,意謂若業主說有車位,有關車位很可能是不入契約的;所以買家買村屋前應查詢清楚停車地方,還有這些停車地方的收費,有關停車地方會否隨時被更改用途。 7、按揭:郭氏稱很多銀行對村屋的估值是不足的,單幢式村屋只可能借得五成按揭,大型屋苑式的村屋則可以借到七成。因此買家首先要肯定自己的供款能力,及首期是否充裕,以免出現意想不到的落差。 8、化糞:某些業主會將舊有住宅拆卸,再建新村屋,但買家選擇這類村屋時,要留意單位是否靠近大坑渠;如果新舊渠口接駁位不佳,長時間使用會有異味散發出來,影響居住品質及未來議價能力。